我們必須特別注意兩點: 第一,我們本性的每一部分是徹底的敗壞; 第二,要注意:我們裡面的敗壞罪性是永不止息的,不斷的結新果子,就是我們已經提到的 「肉體情慾的事」。如同燃燒的火爐中不斷冒出火焰與火花。也如同泉源不斷湧出水泡。有人將 「原罪」定義為 「理當存在我們裡面的原義,喪失了」,雖然此定義包括了原罪的全面涵義,然而卻未有效的、也未足夠的表達出原罪的權勢與力量。因為我們的本性不僅是缺乏良善,更是惡貫滿盈,滋生不息。有人說原罪是 「強烈的情慾」,然而必須補充說明: 在人裡面的一切,從悟性到意志,從靈魂到肉體,都被此強烈情慾所玷污充斥。簡言之,整個人除了此強烈情慾以外,別無所有(弗2:1-3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