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正的謙卑,是將榮耀唯獨歸給神

Course Content
(VOLUME I) 第一卷。認識創造萬有的神
(VOLUME II) 第二卷。認識神在基督裡為救贖主,這認識首先藉律法啟示給列祖,後來在福音中啟示給我們
(VOLUME III) 第三卷。領受基督恩典的方式,基督恩典的益惠,和隨恩典而來的效果
(VOLUME IV) 第四卷。神藉著外在的施恩媒介召請我們進入主基督裡的團體,  並保守我們在其中。
基督教要義(持續更新中)
哲學的真正根基就是謙卑。正如奧古斯丁所說:「一演說家被問到演說的主要原則為何,他回答說:「第一原則是傳講,第二原則也是傳講,第三原則還是傳講。如果你問我甚麼是基督信仰敬虔生活的準則,我總是如此回答:第一是謙卑,第二也是謙卑,第三還是謙卑」。甚麼是真正的謙卑呢? 奧古斯丁認為: 當一個人知道自己有些美德,但是禁戒自己不要驕傲自大,這仍不能算是謙卑。唯有當人真正感受到自己的貧乏,除了謙卑之外無處可藏身,這才是真正的謙卑。他說:「任何人都不可自誇、奉承自己,因為人若自我中心,就是撒但。人的福氣唯獨從神而來。因為你自己所擁有的,除了罪之外還有甚麼?除去你身上的罪,罪是你自己的,而義是屬於神的」。
奧古斯丁又說:「為何我們假設人的能力是如此強大?其實,人的能力已經受損、破 碎、混亂、喪失了。我們所需要的是真實的悔改認罪,不是虛偽的辯護。任何人知道自己一無所有,也不能從自己得到幫助,他裡面的武器就折斷了,爭戰就止息了。所有不虔不義的武器都必須摧毀、破碎、焚燒。你必須不再自救,不再尋求自助。你自己越是軟弱無力,就越得著主的恩典拯救」。奧古斯丁在解釋詩篇70篇時,勸戒我們不可自以為義,使得我們可以認識神的義。神施恩典給我們,要叫我們知道自己一無所有。我們唯獨倚靠神的憐憫而站立,因為我們自己全然是惡。
我們切不可以為自己有權與神爭辯,好像我們將自己的好處歸給了他,要他償還(羅11:34-35)。正如我們的卑微顯出神的尊貴榮耀,我們承認自己的卑微,就在他的憐憫中得醫治。我們不是勸告那些不信的人要勉強自己聽從;也不是勸告那些認為自己有能力的人,為要成為真正的謙卑,最好不要注意自己的長處。我們乃是要求這樣的人:脫離自戀與野心的疾病,這疾病弄瞎了他的心眼,使他自視過高,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(加6:3;羅12:3)。唯有透過聖經的明鏡,忠實照出人的本相,人才能正確的認識自己的卑微光景(雅1:22-25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