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自己、眾使徒、幾乎所有先知,都見證教會並非完美的聖潔。以賽亞、耶利米、約珥、哈巴穀,以及其它的先知,都悲嘆描述了耶路撒冷教會所遭遇的可怕患難。百姓、官長領袖、祭司中普遍都敗壞了,以致以賽亞毫不猶豫地將耶路撒冷比喻成所多瑪、蛾摩拉(賽1:10)。敬虔信仰若不是被藐視,就是被玷污了。偷竊、搶劫、背叛、凶殺,以及其它類似惡行到處可見。先知卻沒有因此建立新的子民團體,也沒有建造新的祭壇在其上獻祭。但不論人變得多糟糕,先知仍深信神已經立定他的話語在子民中間,也在那裏設立了敬拜他的儀式,所以先知仍在這惡人團體中向神舉起清潔的手。的確,先知若相信自己會被這些儀式玷污,則他們必寧願死百次也不願牽連其中。因此,當時的先知們竭力保守合一的心,所以沒有分裂子民團體。因此,既然神的聖先知都小心謹慎,不敢因眾人所犯的許多大罪而離開子民團體,我們若因教會眾會友的道德達不到我們的標準,甚至不合乎所告白的基督徒信仰,就立刻想離開教會,那我們就是自視過高。
在基督和使徒的時代如何呢?那時法利賽人極不敬虔,百姓生活犯蕩,這也沒有攔阻基督和使徒參與百姓相同的儀式、在同一聖殿裡參與公共敬拜。他們這樣做,豈不就證明那些以清潔的良心參加這些儀式的人,確知自己一點也不會因與惡人在一起而被玷污嗎?若先知和使徒的見證仍不足以說服反對者,則他們至少當接受基督的權威。居普良說得對:「雖然在教會中看來有稗子或不潔的器皿,我們仍沒有離開教會的理由;我們反而應當努力作麥子,盡力使自己成為金器銀器。然而打破瓦器惟獨是主自己的權柄,鐵杖是神交付他的(詩2:9;啓2:27)。誰也不可妄自尊大竊奪唯獨神兒子才有的權柄,認為靠人自己判斷就足以拿簸箕揚淨禾場、除去糠秕(太3:12;路3:17),薅出一切的稗子(太13:38–41)。這樣悖逆和不敬虔任意妄為,是驕傲自大,出自邪惡的瘋狂」。
所以我們當堅守這兩個結論:第一,凡自願離棄教會(就是傳揚神的聖道以及正當施行聖禮的教會)的人,是無可推諉的。第二,無論是少數或多數人所犯的罪,都不應當攔阻我們參加教會中神所設立的、宣告我們信仰的儀式。因為敬虔的良心不會被他人的罪而受損傷,不論犯罪的是牧師或信徒的;並且主持聖禮者若是不潔的人,此聖禮對於聖潔正直的人而言,不會減低其純潔和益處。
他們的悖逆和驕傲不只如此,更是宣告:除非教會完全無瑕疵,否則就不承認她為教會。事實上,他們對教會正直的牧師反感,因這些牧師在勸信徒努力過成聖長進的生活,教導他們一生都在罪惡攻擊的擔子下嘆息(羅8:23),投靠神的赦免。反對者說,這樣的教導會誤導人偏離而不追求完全聖潔。我們承認在勸人追求成聖時,我們不希望他們過於緩慢或無動於衷,更不希望他們半途而廢。但我們也認為,若幻想自己在今世旅程能達到完全成聖的地步,這是來自惡者的捏造。
所以,在使徒信經中說到「我信罪得赦免」是在「我信聖而公之教會,我信聖徒相通」之後。因為,就如先知以賽亞的教導,惟有與聖徒同國以及神家裡的人才得蒙赦罪(賽33:14-24)。因此,建立天上的耶路撒冷(教會)應該在先,神的慈愛在教會中,使凡來到其中的人得蒙赦罪赦免。我們說教會先被建立,並非表示沒有赦罪就能有教會存在,乃是因為神應許惟獨在聖徒相通裡可以得到他的憐憫。所以,我們是先藉著罪得赦免而得以進入教會和神的國。若沒有赦罪,我們與神就沒有聖約的連結。因此神藉先知的口說:「當那日,我必為我的民,與田野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,並地上的昆蟲立約;又必在國中折斷弓刀,止息爭戰,使他們安然躺臥。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,以仁義、公平、慈愛、憐憫聘你歸我」(何2:18-19)。可見神以自己的憐憫叫我們與他和好。所以他宣告他在怒中所分散的百姓必要聚集歸一時,他說:「我要除盡他們一切的罪,就是向我所犯的罪」(耶33:8)。因此我們藉著洗禮的記號進入教會團體,並且洗禮教導我們,除非我們的罪汙先被神的恩慈潔淨,否則我們無法進入神的家。
在基督和使徒的時代如何呢?那時法利賽人極不敬虔,百姓生活犯蕩,這也沒有攔阻基督和使徒參與百姓相同的儀式、在同一聖殿裡參與公共敬拜。他們這樣做,豈不就證明那些以清潔的良心參加這些儀式的人,確知自己一點也不會因與惡人在一起而被玷污嗎?若先知和使徒的見證仍不足以說服反對者,則他們至少當接受基督的權威。居普良說得對:「雖然在教會中看來有稗子或不潔的器皿,我們仍沒有離開教會的理由;我們反而應當努力作麥子,盡力使自己成為金器銀器。然而打破瓦器惟獨是主自己的權柄,鐵杖是神交付他的(詩2:9;啓2:27)。誰也不可妄自尊大竊奪唯獨神兒子才有的權柄,認為靠人自己判斷就足以拿簸箕揚淨禾場、除去糠秕(太3:12;路3:17),薅出一切的稗子(太13:38–41)。這樣悖逆和不敬虔任意妄為,是驕傲自大,出自邪惡的瘋狂」。
所以我們當堅守這兩個結論:第一,凡自願離棄教會(就是傳揚神的聖道以及正當施行聖禮的教會)的人,是無可推諉的。第二,無論是少數或多數人所犯的罪,都不應當攔阻我們參加教會中神所設立的、宣告我們信仰的儀式。因為敬虔的良心不會被他人的罪而受損傷,不論犯罪的是牧師或信徒的;並且主持聖禮者若是不潔的人,此聖禮對於聖潔正直的人而言,不會減低其純潔和益處。
他們的悖逆和驕傲不只如此,更是宣告:除非教會完全無瑕疵,否則就不承認她為教會。事實上,他們對教會正直的牧師反感,因這些牧師在勸信徒努力過成聖長進的生活,教導他們一生都在罪惡攻擊的擔子下嘆息(羅8:23),投靠神的赦免。反對者說,這樣的教導會誤導人偏離而不追求完全聖潔。我們承認在勸人追求成聖時,我們不希望他們過於緩慢或無動於衷,更不希望他們半途而廢。但我們也認為,若幻想自己在今世旅程能達到完全成聖的地步,這是來自惡者的捏造。
所以,在使徒信經中說到「我信罪得赦免」是在「我信聖而公之教會,我信聖徒相通」之後。因為,就如先知以賽亞的教導,惟有與聖徒同國以及神家裡的人才得蒙赦罪(賽33:14-24)。因此,建立天上的耶路撒冷(教會)應該在先,神的慈愛在教會中,使凡來到其中的人得蒙赦罪赦免。我們說教會先被建立,並非表示沒有赦罪就能有教會存在,乃是因為神應許惟獨在聖徒相通裡可以得到他的憐憫。所以,我們是先藉著罪得赦免而得以進入教會和神的國。若沒有赦罪,我們與神就沒有聖約的連結。因此神藉先知的口說:「當那日,我必為我的民,與田野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,並地上的昆蟲立約;又必在國中折斷弓刀,止息爭戰,使他們安然躺臥。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,以仁義、公平、慈愛、憐憫聘你歸我」(何2:18-19)。可見神以自己的憐憫叫我們與他和好。所以他宣告他在怒中所分散的百姓必要聚集歸一時,他說:「我要除盡他們一切的罪,就是向我所犯的罪」(耶33:8)。因此我們藉著洗禮的記號進入教會團體,並且洗禮教導我們,除非我們的罪汙先被神的恩慈潔淨,否則我們無法進入神的家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