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舊約到新約,神豐盛恩待犯罪的信徒

Course Content
(VOLUME I) 第一卷。認識創造萬有的神
(VOLUME II) 第二卷。認識神在基督裡為救贖主,這認識首先藉律法啟示給列祖,後來在福音中啟示給我們
(VOLUME III) 第三卷。領受基督恩典的方式,基督恩典的益惠,和隨恩典而來的效果
(VOLUME IV) 第四卷。神藉著外在的施恩媒介召請我們進入主基督裡的團體,  並保守我們在其中。
基督教要義(持續更新中)
當所羅門王將聖殿獻與神時,他盼望這殿是萬民禱告的殿,求神使用這殿垂聽他百姓懇求赦免的禱告。他說:「你的民若得罪你(世上沒有不犯罪的人),你向他們發怒,將他們交給仇敵……他們若在被擄到之地想起罪來,回心轉意,懇求你說:我們有罪了,我們悖逆了,我們作惡了;他們若在擄到之地盡心盡性歸服你,又向自己的地,就是你賜給他們列祖之地和你所選擇的城,並我為你名所建造的殿禱告,求你在天上你的居所垂聽他們的禱告祈求,為他們伸冤;饒恕得罪你的民,赦免他們的一切過犯」(王上8:46-50)。並且主耶和華在律法中吩咐天天為罪獻祭(民28:3-8),不是徒然的。因為主預先知道他的百姓會持續犯罪,所以他就安排此赦罪方式作為解救。
基督的降臨奪去了新約信徒繼續蒙赦罪的恩福麼? 斷乎沒有!新約時代是他豐滿的恩典更加顯明出來,信徒會膽小不敢求神赦免自己的罪,擔心他們得罪了主,再也不得赦免麼?絕不可能!既然神在舊約時代恩待聖徒,持續不斷預備赦罪之恩,豈能說新約時代已廢棄了?反對者的謬論等於是教導基督來不是要拯救他的百姓,而是要毀滅他們。我們既然相信聖經,聖經明確宣告:神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愛,已在基督裡完全顯明出來,他豐盛憐憫已澆灌在我們身上(多2:11;3:4;提後1:9),神已經叫人與他自己和好(林後5:18)。讓我們篤信不疑:天父的恩慈更豐盛流露給我們,並非將之廢去或削減。
聖經多處證明此點。彼得聽過且知道:若任何人在人面前將基督的名當作可恥的,那麼基督也將在神和天使面前把那人當作可恥的(太10:33;可8:38),他卻在一晚上三次否認主,甚至發咒起誓(太26:74);但神並沒有拒絕赦免他(路22:32;約21:15-19)。帖撒羅尼迦信徒中有些人行事不按規矩而因此受管教,但這管教是要勸他們悔改(帖後3:6,14-15)。甚至行邪術的西門也未陷入絕望中,彼得勸他祈求主,認罪禱告仍有蒙赦罪的盼望(徒8:22)。
有時整個教會都被最邪惡的罪所侵蝕,保羅不但沒有咒詛他們的領袖,反而憐憫勸戒他們,幫助他們得釋放。加拉太信徒聽從假師傅的異端,在神面前是非同小可的過犯(加1:6;3:1;4:9)。哥林多信徒比照他們一樣無可推諉,因哥林多人所犯的罪行比他們還多。然而,兩者都沒有被排斥在神的憐憫之外。事實上,在教會中那些犯汙穢、淫亂、放蕩之罪的人,比別人嚴重,保羅特別勸他們悔改(林後12:21)。因神的聖約永遠長存,必永不斷絕,因為這是父神與基督及屬他的眾肢體所立定的:「倘若他的子孫離棄我的律法,不照我的典章行,背棄我的律例,不遵守我的誡命,我就要用杖責罰他們的過犯,用鞭責罰他們的罪孽。只是我必不將我的慈愛全然收回」(詩89:30-33),這是神與大衛及所羅門所立的約(撒下7:14-16)所預表的。最後,使徒信經先說「我信聖而公之教會,我信聖徒相通」,再說「我信罪得赦免」,此次序也教導我們:在基督的教會裡繼續不斷有赦罪之恩存留。因為教會被建立之後,就加給她有赦罪之恩存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