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合世俗哲學家就是妥協,混淆視聽

Course Content
(VOLUME I) 第一卷。認識創造萬有的神
(VOLUME II) 第二卷。認識神在基督裡為救贖主,這認識首先藉律法啟示給列祖,後來在福音中啟示給我們
(VOLUME III) 第三卷。領受基督恩典的方式,基督恩典的益惠,和隨恩典而來的效果
(VOLUME IV) 第四卷。神藉著外在的施恩媒介召請我們進入主基督裡的團體,  並保守我們在其中。
基督教要義(持續更新中)
教會歷史上所有的神學著作,都承認人的理智已經被罪所重傷,被邪情私慾所嚴重奴役。雖然如此,這些神學家當中有許多人也過於附合世俗哲學家的說法。早期的神學家會如此高舉人的能力,不堅持人是無能的,有下列原因:首先,他們覺得如果承認人的無能,就會被與他們爭論的世俗哲學家譏笑;第二,他們知道肉體本來就是懶惰不想行善,想要避免給人找藉口不去行善,所以就說人有能力行善。所以,他們不想教導一般世人看來是荒謬的教訓,就致力於將聖經教義與世俗哲學妥協。聖經清楚明說:「沒有行善的,連一個也沒有」(羅3:9-12)。
這些神學家特別注意上述第二點,不想給人任何怠惰的藉口而不行善。從他們的話中,可看出此點: 「神將善惡放在我們的能力中,他賜給我們自由選擇作決定,不勉強不願意的人,歡迎那自願的人」;「惡人只要他願意,就可以被改變成好人;好人也會因怠惰而墮落成惡人。因為主造了我們的本性自由作選擇,他不強迫我們,乃是賜下解藥,一切讓病人自己做決定」; 「除非神的恩典幫助我們,我們不能做對任何事;同樣,除非我們盡我們的本分,我們也不能得天上的恩寵」。總之,這些說法就是: 並非每一件事都需要倚靠神的幫助,我們自己也要做些什麼。這種所謂 「我們做我們該做的,讓神作其餘的」, 「我們開始,神來成全;我們做我們所能的,他來供應我們所不能的」,說穿了就是: 「天助自助、神人合作」。
很明顯的,藉著這些說法,他們將熱心行善歸功於人自己,實在是言過其實。他們辯稱我們犯罪只是因為怠惰而已,他們以為唯有這樣才能喚醒我們脫離天性怠惰。雖然他們這樣的說法,非常巧妙圓滑,但是事實上是大錯特錯。這種飲鴆止渴的作法,誤導人倚靠自己來配合神的救恩,實在是害人不淺。聖經清楚啟示: 我們得救,完全是神的恩典,也唯獨是神的恩典,一點兒也不是出於自己(弗2:5,8-9)。